——2026年1月9日在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焦步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聚力建支点、冲刺千亿市”目标和“五大攻坚行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大冶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年共有10件案件入选全省、全市典型案例,16人次获得省级、市级荣誉,各项工作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一、强化支点意识,以更强担当主动服务大局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一切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7件701人、审查起诉案件1072件1519人,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1件404人、起诉652件977人。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涉邪教犯罪,起诉1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49人。坚决遏制“村霸、街霸、市霸”等霸痞势力滋生助长、坐大成势,依法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犯罪34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62人,办理雷某某贩卖毒品案,引导公安机关追捕12人,并追诉1起“自洗钱”犯罪。从严惩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起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6人。大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33人,以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专项工作为牵引,积极参与大冶优化升级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2人,依法对应某某涉嫌重大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让严重侵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刑事制裁。严厉打击侵蚀企业利益内部贪腐行为,起诉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监守自盗等犯罪10人,推动清理空壳公司4家。办理余某某职务侵占案,联合公安机关为我市某高端装备制造标杆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0余万元。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清理涉企“挂案”12件,监督撤案10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6人,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30万余元。深入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专项工作,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7人,联合公安、法院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00余万元。
全力筑牢绿色发展司法屏障。服务大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扎实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整治三里七湖区域“四乱”现象,恢复永久基本农田3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1万余吨。针对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非法填湖、违规堆放建筑材料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运建筑材料和土方6000余吨,有力维护湖泊生态环境和铁路运行安全。深化跨区域、跨流域协作和一体履职,联合武汉、鄂州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4次,有效化解非法捕捞、跨界污染、监管缺位等问题。
协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监检衔接,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4人、行贿犯罪1人,配合监察机关依法追缴行贿非法所得1900万余元。高质效办理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某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洗钱罪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聚焦医疗医保、校园餐、“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犯罪行为,依法起诉相关人员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19人。依法对东风路学校原校长朱某某受贿案提起公诉,联合法院、教育局组织教师旁听庭审,实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人。
二、践行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做好检察为民
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检察举措,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3人,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成品油“黑窝点”整治行动34次,帮助企业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53条。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起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3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有力纠治病害畜禽肉制品流入市场、饮用水水源污染等安全隐患。守护社保基金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起诉社保诈骗6人。聚焦骗取生育津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加强社保基金审核监管,追回社保基金84.45万元,并落实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政策。关注群众健身安全,针对室外健身器材腐蚀生锈、零配件缺失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对13处健身器材进行维修更换。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就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3人。推动一站式询问中心实质化运行,通过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返学复学等手段帮助45名未成年被害人重拾生活信心。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8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封存犯罪记录75人。针对监护人严重失职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100余次。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组织14家单位成立帮教队伍,建立在押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158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干预矫治,罪错行为均未升级。持续建强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教育21场次,湖北省检察院邀请襄阳、十堰、随州等地省人大代表专程视察调研。联合团市委、教育局、湖北师范大学等成立“同心法治宣讲团”,开展普法26场次,制作的预防“两卡”犯罪普法视频获大冶市法治宣传视频竞赛一等奖。
暖心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参与治理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人,支持133名劳动者起诉追讨欠薪。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司法保护,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服务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性别歧视现象,监督行政机关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机制,引导用人单位提升公平用工意识。注重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济,为22名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金26万元。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帮扶,联合市司法局对50余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悉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机制,院领导接访26件,包案办理18件。深度参与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排查风险隐患案件15件,化解涉检信访积案4件。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组建专业调解团参与矛盾化解,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12件。办理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制定调解预案引导案外人代履行,实质性化解长达14年的涉民事、刑事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批捕以信访为名实施聚集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等违法犯罪2人,切实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三、加强法律监督,以更优质效守护公平正义
准确把握“三个善于”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突出全流程监督。坚持对刑事诉讼活动全面、系统、动态监督,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46件,追捕6人、追诉1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9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1件,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假暂”案件9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着力守护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公平正义。
民事检察突出精准化监督。“敢用、慎用、用准”民事检察权,坚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支持法院依法履职相结合,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积极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办理终本执行监督案件12件,推动刘某某终本执行监督案达成和解,实现执行款到位9.4万元。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产权变更等领域“假官司”3件,依法对宗某与某酒店股权纠纷虚假诉讼案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裁定再审。
行政检察突出穿透式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透过表象实质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司法公正性,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1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意见6件。针对某非急救转运中心超出诊疗业务范围、违规开展遗体运输殡葬服务,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职能部门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化管理。针对诉讼程序终结但纠纷未解的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3份,移送行政机关处理44人,避免“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兜底性监督。聚焦公益损害“无人管、不愿管、管不到位”等问题,发挥公益诉讼兜底保障功能,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6件。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2件,回复整改率97.6%,累计监督整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医疗美容行业超范围经营等各类损害公益问题12项。1起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北公益诉讼检察十年20大典型案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服务大冶打造“世界矿冶文化名城、华夏青铜文明圣地”,在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公园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站,助力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四、坚持从严治检,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深化队伍素能建设,持之以恒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不懈学思践悟。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全覆盖,上下一体悟原理、铸忠诚、明方向。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33项问题全部认领,并逐项销号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加强涉检舆情监测,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持之以恒固本培元。对标“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要求,制定分层分类培养计划,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等835人次,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青年干警上讲台84次,在思想碰撞、经验互鉴中强化本领根基。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实战练兵60余人次。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模型辅助办案121件,涉水排污领域法律监督案例入选全省首批数字检察典型案例,并列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1人次。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查摆并整改单位问题8个、个人共性问题30余个,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6场次,及时防控廉政风险。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开展办案质效分析、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活动430件次,评查案件243件,整改文书表述不规范、程序衔接不顺畅等问题50个。发挥反向审视“镜面”作用,从2件刑事申诉案件中检视反思不足,促进办案质效提升。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体干警填报事项96件,确保检察权依法在阳光下行使。
一以贯之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评议意见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30人次。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从政协提案中发现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线索,推动行政机关加强道路日常巡查和维护。推进检察听证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公开听证310件次,采纳听证意见309件。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督促纠正阻碍律师执业权利1件。利用互联网建好检群交流平台,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22篇,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353篇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各位代表!大冶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支点建设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护航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二是服务保障民生的广度和深度需拓展,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回应不够及时高效;三是通过办案促进社会治理的效能有待提升,对深层次问题的系统分析和源头治理仍存在短板;四是队伍整体素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为服务推动全省支点建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大冶答卷营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践行对党忠诚上显本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从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审视检察工作。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成果,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加强“三个管理”,实质化推进追责惩戒。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
二是锚定发展要务,在服务中心大局上谱新篇。立足服务保障大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加大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力度,坚决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增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的信心。深化“保护科技创新”专项工作,主动对接大冶湖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需求,加大科创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护航创新驱动发展。扎实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湖泊水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检察保护,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三是聚焦群众期盼,在守护民生民利上出实招。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做好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成色。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完善覆盖城乡的观护帮教体系。推进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实质化运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加强青铜文化、红色文化、鄂楚文化等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丰富群众精神文化供给。
四是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见真章。认真落实党中央“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围绕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推进捕诉职能规范化建设,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查扣冻”问题。注重保障司法裁判公平正义,持续加强诉讼监督力度,做好“两项监督”工作,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双向衔接等工作,破解“立而不侦”“久侦不移”“假官司”“案结事不了”等顽瘴痼疾。强化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加大民事终本执行、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协同有效解决“执行难”“小过重罚”等问题。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准确把握履职边界,推动公益损害深层次问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保持“拼、抢、实”的优良作风,奋力答好高质效检察履职大冶答卷,为大冶聚力建支点、奋进五十强,在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当好“排头兵”,在黄石重要增长极建设中当好主力军,确保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