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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亲情不是“挡箭牌”,窝藏必受法律严惩

【字号:    】        时间:2026-04-13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男子因家庭矛盾残忍杀害当天上午才办理离婚手续的前妻,作案后将犯罪事实告知母亲,其母亲出于溺爱亲情,非但未劝说儿子投案自首,反而帮忙隐瞒罪行、协助逃避侦查,最终母子二人双双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冲动酿悲剧,母亲“帮倒忙”

男子吴某某(另案处理)与妻子某婚后长期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感情逐渐恶化2007年7月底吴某某与上午才办理离婚手续的高某再次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情绪失控的吴某某持械将高某杀害。案发后,吴某某连夜逃至母亲张某某家中。

张某某得知儿子杀人后,虽感震惊,却选择了错误的“帮助”她不仅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吴某某逃往外地藏匿。

    案件侦查初期,公安机关对高某被害和吴失踪一事展开调查,多次向张某询问其儿子的相关情况张某拒不交代其儿子多次回家及2020年后长住家中的事实,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侦查工作,延缓了案件的侦破进度。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固定了吴某某故意杀人的关键证据,2024年8月吴某某抓获归案,吴某某对杀害高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母亲张某协助隐瞒、窝藏的犯罪行为也随之浮出水面。

检察官说法:窝藏罪认定与“情节严重”界限

该案承办检察官指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窝藏罪。本案中,有两个关键法律点值得公众关注:

一是“明知”是定罪关键:窝藏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是“明知是犯罪的人”。张某某在吴某某明确告知其杀人事实后,仍提供藏匿帮助,主观故意明显。

二是“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窝藏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吴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张某某的窝藏行为直接助长了其逃避重刑的风险

吴某某毕竟是我儿子,我心疼他,不想他被抓去坐牢,想着能让他躲一天算一天,这事我确实做错了。庭审中张某某悔恨的说。

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窝藏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很多人误以为帮亲人躲藏是‘人之常情’,但在法律上,这属于妨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检察官强调,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令人惋惜,面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被盲目亲情冲昏头脑,试图用隐瞒、包庇的方式帮儿子“脱罪”,最终不仅没能挽救儿子,反而让自己也身陷囹圄,落得母子双双获刑的结局,深刻印证了亲情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试图包庇犯罪、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