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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鄂桂两省联动救助显温情退役军人上门送锦旗表谢意

【字号:    】        时间:2024-06-19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感谢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我们一家老小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度过难关。6月19日,大冶市灵乡镇退役军人陈某某专程来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柯夭娥表示谢意,并来一面写有“扶贫伸援手人民检察温人心”的锦旗。
 
 

2019年12月,陈某某的儿子陈小某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发生车祸受伤经交警认定,小轿车车主刘某负全部责任。经鉴定,陈小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二级精神伤残人体损伤四级残疾,经6次开颅手术治疗后仍瘫痪在床。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掏空了一家人的积蓄,加上陈小某的母亲因心脏和腰椎等问题住院治疗,一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虽然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陈小某139万余元,但因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作出终本执行的决定。无奈之下,陈某向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去年6月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核实陈小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上报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并将该线索移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陈某系退役军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开通“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地三级检察院主动履职,联合救助,为陈小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为了提升救助效果,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意见”专项活动部署,以扩大该案救助效果为切入点,联合市委政法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民政局等12家单位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于去年11月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制定联合帮扶方案,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救助,发放困难救助金1万元,并对陈某某下一步就业创业事宜进行商讨解决,为陈小某实现帮扶“最大化”。

一面锦旗一片情,司法救助暖人心。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民意,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提升司法救助效率,实实在在发挥好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作用,展现“检察为民”的政治担当。

接下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通过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进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救助工作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通过司法救助传递人民司法的温度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