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大冶市某村为了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村民对一处荒山的灌木和杂草进行统一砍伐和清理,转种白茶,由于涉嫌滥伐林木被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行政处罚后,该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线索移送到检察机关。
“我们就是想把荒山变成金山银山,增加农民收入,怎么就涉嫌犯法了呢?”当地村民对此议论纷纷。
该案到底该负行政责任还是负刑事责任?为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到当地山林脚下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是否建议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听取大家意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侦查机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村民代表参加。
在实地查看了当地村民投工投劳补栽现状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当地山脚下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指出,当地砍伐的都是灌木和杂草,可成林树木都没有砍伐,事发后,当地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行为的危害性,当地村民主动投工投劳对砍伐的山林进行补栽,将破坏的生态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从促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可以不作犯罪论处,检察机关拟决定不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追究。
受邀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评议,提交了听证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该乡镇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契机,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深入乡村开展公开听证,实现了‘面对面’‘点对点’精准普法,推动了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彰显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责任担当。”
参加听证会的村民说道:“以前不知道砍几棵树也是犯法的,通过这次听证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我们要好好学法,用法,也要提醒左邻右舍保护自然环境。”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发展‘一村一品一产业’就是为了乡村振兴。但发展产业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哪怕就是砍伐的是自家的林木,达到一定数量的也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娜现场向村民普法。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案发地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新时代检察工作,同时为群众敲响了法治警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