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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工友琐事起冲突涉刑案,多元调解暖心不诉!

【字号:    】        时间:2026-06-25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面对处理结果,叶某某深表感激。

近日,大冶市检察院在一起两工友因琐事纠纷致一人轻伤二级,双方赔偿分歧的僵局下,检察干警情理法理并用,联动多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琐事起争执,冲动触碰法律红线

叶某某、汪某某系某企业工友,二人在日常工作中因琐碎小事发生口角,情绪失控引发互殴,造成汪某某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综合研判认为,本案属于典型琐事引发的激情轻微犯罪,无预谋、无积怨、无恶劣社会影响,本质是工友间的纠纷,案件最大难点,集中在双方赔偿分歧巨大。

赔偿差额僵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纠纷发生后,双方诉求差距悬殊,对立情绪强烈。

被害人汪某某因受伤治疗,身心、经济均受损失,坚持自己的索赔金额。嫌疑人叶某某因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认为双方均有过错,仅愿意象征性赔偿。一边坚决不松口,一边无力多承担,赔偿分歧让调解工作一度停滞。

“我受伤,身心、经济俱损,得不到合理赔偿,我绝不谅解。”

“只是一时冲动,何况对方也有过错,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已是我最大诚意。”

简单的工友矛盾,眼看即将升级为刑事案件判决,一旦起诉定罪,嫌疑人将留下终身案底,对个人就业、家庭子女政审都将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多方联动调解 法理温情化解心结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挽救犯错人员、修复社会关系,办案检察官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模式,牵头联动企业主管、单位法务、当事人亲属、辩护律师共同参与调解,双向疏导、分头化解对立情绪。

一方面,检察官对叶某某精准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轻伤二级的法律后果,纠正其认知偏差,督促其真诚悔错、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另一方面,耐心安抚被害人情绪,客观分析利弊,引导其理性维权、珍惜和解机会。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劝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回归理性。

最终,在多方共同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叶某某一次性给予汪某某经济赔偿并诚恳道歉,汪某某自愿出具谅解书,两人彻底冰释前嫌。

依法不起诉 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小事最见治理,小案更需慎办。结合全案事实,叶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合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大冶市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