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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姜宇轩荣获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

【字号:    】        时间:2023-11-16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姜宇轩荣获“2022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姜宇轩同志从事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以来,始终牢牢树立大局意识,聚焦惩治犯罪主责主业,致力于服务保障金融领域安全,紧紧围绕本院及上级院对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作出的系统部署,坚持高定点站位,高标准要求,及时适应修法后新要求,对洗钱上游犯罪关联案件做实“一案双查”,加大对“自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在办理大冶市首例涉毒品犯罪洗钱案件时,面对该案上游犯罪案件人员众多、涉及面广的情况,他勇挑重担,察微析疑,积极运用提前介入、定期案件会商、制作侦查提纲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洗钱犯罪构成,全面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夯实办案基础,批捕涉洗钱犯罪嫌疑人2人。




在负责经济条线检察工作时,督促协调部门干警在办案中注重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已起诉大冶地区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办洗钱案件4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为稳定金融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