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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检风采】邓其林:让群众感受到贴心的检察服务

【字号:    】        时间:2022-02-21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1986年进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邓其林先后在公诉、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从检36年来,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一腔热爱,坚守岗位,踏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先后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全市检察官机关业务尖子”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事们说,这正是任劳任怨,奋斗不息,秉公执法,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树立优秀检察官形象的真实写照。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邓其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始终坚定人民的立场,永远保持一颗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在工作中坚持埋头苦干,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办案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矢志不渝地守护着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把每一件案件都做到公平公正。2021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1件153人,其中批捕案件52件73人,起诉案件49件80人,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错捕和漏捕。 

    特别是在办理某服饰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时,邓其林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发展,把送法进企业作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从而帮助企业提高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邓其林带着他的办案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生产项目,招工用工等情况和企业在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在与该企业负责人座谈时,邓其林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他还从什么是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企业多发法律风险等重要环节以及如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进行了细致讲解,为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与矛盾纠纷提供了解决方向。通过加强与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合规标准、合规整改计划,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面规范。 

    在办理某科技公司技术骨干邹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时,邓其林通过多次到企业走访,了解到邹某任职的黄石市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集成软件开发、安防等业务,取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节能服务资质和国家经信委批准的计算机集成资质。 

    审查起诉过程中,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递交了悔过书,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某所在的单位也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起诉申请及其平时表现的相关材料。新冠疫情期间,邹某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使公司成为辖区最早复工复产的民营企业。目前,公司在黄石、大冶承接多项施工业务,在安置地方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逐渐步入正轨,作为技术骨干的邹某对公司能否平稳复工复产有较大影响。”该公司在申请中恳请检察机关给予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某的行为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没有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邓其林说。  

    当邓其林上门向涉嫌危险驾驶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某所在企业负责人高兴的说:“我代表公司感谢检察机关对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对公司全面复工复产、稳定技术骨干队伍有很大激励作用。 

    邓其林在办理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严格审查案件证据,对被骗20余位老人耐心沟通讲解,宣讲反诈骗等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全力为被害老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添了鲜活的注脚,也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6年来,邓其林同志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行动为我们展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思想,树立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光辉典范。他在彰显本色的同时,更凸显一名检察人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