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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

【字号:    】        时间:2022-05-17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5月17日,大冶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在大冶市司法局召开,标志着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正式启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动员会。 
 
 
 

动员会由大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运刚主持。

大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华宣读了《关于调整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同志传达学习了最高检、省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金山店司法所和金牛司法所围绕落实会议精神作了表态发言。






大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斌在讲话中说,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既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专项体检,也是对司法局巩固教育整顿、政治巡察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精准助推市司法局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支持配合到位、严明纪律到位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坚持围绕反馈问题抓整改,围绕重点环节抓整改围绕巩固成效抓整改。同时发挥政治优势传统优势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检分工协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协同协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司检协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实现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指出,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重点是对审前调查评估进行检察、对交付执行活动进行检察、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进行检察、对变更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等。






王晶要求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要注重加强沟通联系和督促整改。巡回检察前,要与被巡回社区矫正机构提前沟通、对接工作,确定有关事项;巡回检察中,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巡回检察结束后,要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积极能动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为维护大冶地区的安全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动员会结束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对市司法局相关台账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代表委员的提问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