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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毒”行,法治伴成长——大冶市检察院“公开宣判+禁毒宣讲”齐上阵 沉浸互动获好评

【字号:    】        时间:2024-06-18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被告人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6月18日由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5名被告人贩卖毒品案件公开宣判,与往常不同,宣判的地点不是在法院,而是一所职业学校。现场4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这起真实案件的宣判过程,为师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和法治教育课。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工作,持续掀起禁毒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禁毒社会氛围,6月18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学生“全景式”体验毒品案件开庭审判,“零距离”接受禁毒法律法规教育,通过鲜活的案例,让师生明白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国家打击毒品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的态度。

现场宣判活动结束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同心未检工作室干警结合此次公开宣判案例,就毒品的危害以及学生如何预防毒品侵蚀等作出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并与在场的学生进行了互动问答活动进一步向师生们宣讲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辨别毒品。


庭审前,干警们还向师生们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都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案为鉴,远离毒品及其犯罪。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公开宣判进校园是“法治进校园”活动的一种创新方式,这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让同学们在感受庭审现场的同时,能更加真实了解毒品犯罪的危害性,更加真切体验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效提高了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