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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诈骗.......提高警惕!境外淘金尝甜头,日后生活有“判”头

【字号:    】        时间:2024-04-10      

 本网讯(通讯员兰雨坤)“工作轻松,包吃包住,只需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指聊聊天,就能轻轻松松月入过万!”

这样的工作听起来让人十分心动,既能“躺平”,还能“淘金”,您是不“黄金梦乡”迷惑了双眼

殊不知,“美好”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犯罪诈骗陷阱

    4月10日,由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柯某、陈某等10人在境外网络赌博诈骗公司实施诈骗案件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柯某、陈某等10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到四千元不等。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柯某、陈某、李某某、张某、田某某、柯某某、曹某、周某某、张某某、陈某某10人通过他人介绍或网络招聘的方式了解到这份工作,只需在手机上和人聊聊天,培养感情,嘘寒问暖,就能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虽然工作地点在境外,但是高薪、轻松、包吃包住甚至还能报销路费这些“诱饵”让他们非常心动。10人先后通过不同途径来到老挝,在金三角特区企华小区“新势力”网络赌博诈骗公司工作根据公司安排,他们利用聊天软件与境内各地赌客聊天,与赌客培养感情,活跃聊天群气氛,并诱骗赌客充值下注,“新势力”公司通过控制输赢的方式骗取赌客资金。

【判决结果】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柯某、陈某等10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10名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柯某、陈某、李某某、张某、田某某、柯某某、曹某、周某某8人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宜,被法院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很多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因缺乏法律意识,为谋求高薪轻松的工作无意间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帮凶”,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往往就是打着“高薪、轻松”的旗号来吸引求职者,甚至有人明知对方的诈骗意图和诈骗行为,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被金钱蒙蔽双眼,铤而走险,最终害人害己。

检察官提醒大家要以此为鉴,在求职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对境外招聘信息应提高警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认知,切莫以身试法,始终坚守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