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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检察长走进联系村 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字号:    】        时间:2023-11-05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11月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来到金湖街道石任村,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并就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进行调研。大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运刚、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细润陪同调研。 
 
   


 

石任村坐落于大冶市南大门——金湖街道境内灵峰山脚下,是金湖街道唯一单姓百户自然村(石任淑湾),全村总人口1286人,党员33名。该村先后获得湖北省“美丽乡村”试点村、湖北省卫生村、黄石市生态村、黄石市红旗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去年9月,石任村被大冶市列入“共同缔造”市级试点。
   在听取了金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海咏和村干部情况介绍后,王晶检察长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感知也在基层,因此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




王晶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既是党的组织基础,又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这一强基固本的工作。要探索形成政治引领把航、自治强基固本、法治保障护航、德治教化润心、智治支撑赋能“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晶要求村干部要走好群众路线,找准政府关注与老百姓关心的结合点,增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动力,让群众参与更有“劲头”。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的为民服务理念,增加社会治理的“温度”,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抓基层治理要倾听群众所需发动群众参与保证群众满意要发挥乡贤、党员干部、在外经商人士的作用,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同时要加大健康养老、托管服务、网格调解、文体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