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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追回被骗钱款后,八十岁老人给检察官送来锦旗

【字号:    】        时间:2023-06-30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衷心感谢检察官为我追回损失,没想到被的钱还能如数追回!

630日一大早,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起诈骗案件被害人某某把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案件承办检察官汪雪峰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今年5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窜至大冶市某乡镇被害人罗某某家中,谎称手里有自己从贵州山中挖掘的金块、银元,可以低价出售。信以为真的罗某某当即拿出自己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现金从唐某某手中购买了10块假银元、1块假金砖和2块假金条,后被家属得知后报警。

“其实这些假黄金、假银元都是犯罪嫌疑人在湖南一居民作坊中购买的,假金条售价20元一个,假银元售价1.5元一个。”汪雪峰介绍说。

中旬,该案移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实施诈骗行为的唐某某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被害人罗某某被骗钱款尚未追回,如果简单办案,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很可能将无法挽回。

“老年人被诈骗后,搭进去的基本都是养老钱,甚至是治病钱、救命钱,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追赃挽损意义重大。汪雪峰说。

为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审查期间,检察官一方面与罗某某沟通,了解的损失、诉求,另一方面与唐某某的家属取得联系,耐心释法说理。

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工作,唐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由唐某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罗某某损失,并取得罗某某谅解




这么短的时间就把被骗的钱追回来了,真的很意外。拿到退还的被骗钱款,罗某某分外惊喜,根本没想到,被的钱竟然还能全部要回来。虽然金额并不是很多,检察官也表示这是分内之事,但是罗某某十分感激,一定送锦旗来检察院当面表示感谢。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表示,这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筑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强化“温情执法”的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