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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公检法联手共促案件提质增效

【字号:    】        时间:2024-03-28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 为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完善涉企、毒品犯罪案件会商机制,深化畅通公检法沟通、衔接、协作配合,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3月27日,大冶市公安局、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和大冶市人民法院召开涉企、涉毒刑事案件联席会。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大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费光好,大冶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林玲,检察院、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有关文件精神,凝聚思想共识,进一步增强合作,充分发挥“侦协办”在统筹协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做好涉企、涉毒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二是加强提前介入,实质化审查案件;三是检察机关要通过“侦协办”开展挂案清理工作。同时会签了《涉毒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办法》《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办法》,形成了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费光好副局长指出,当前涉毒案件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手段多样化,特别是新型毒品的蔓延等特点,案件侦破难度大、证据收集困难,在处理涉毒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功能,加强沟通协作,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曹玉晖副检察长强调,检警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优势,强化法律监督,以“简案快办”解决小案流转不畅的问题,以“大案介入”解决大案取证难点的问题,及时解决执法司法过程中的难点,共同抓好、抓细、抓实各项执法司法工作环节,推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共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实现刑事办案质效与检察监督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