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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检察院:邀请名师授课,以国学视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字号:    】        时间:2024-12-31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12月30日上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社科联和市关工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报告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和部分企业员工、社会各界代表和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参加了活动。
 

报告会邀请了国际儒学联合会教育传播普及委员会委员王自超作专题报告。王自超是2014年山东曲阜十佳儒学讲师、2014年度感动济宁的十大新闻人物,其事迹曾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光明日报》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王自超老师结合社会案例和生活实际,深入阐述了家庭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明确指出家长是家庭命运共同体的引领者和管理者;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唤醒孩子的道德理性生命,并自觉地培养孩子对家庭的担当和奉献;家长要培养孩子愉悦情怀,远离网络游戏、赌博、暴力等低级庸俗的快乐。




曹玉晖指出,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其教育功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现实中部分家长因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进而引发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或权益受侵害等问题。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瞄准执法司法办案和家庭教育契合点,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具有针对性、整体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加强政法联动、府检联动、跨域联动等系统全面的联动工作机制体制,多维度丰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该院通过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制作订单式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对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的个案,通过依法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对父母履行监护义务、改善亲子沟通、陪伴完成帮教任务给予正向评价激励等多种方式全程跟踪帮扶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与家庭教育评估170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8人次,心理疏导52人次,有效强化了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筑牢家庭保护防线,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