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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办案团队获省五部门联合表扬

【字号:    】        时间:2024-12-09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与省版权局联合印发通知,对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再次荣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成立专业知识产权犯罪办案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出一套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实现保护效果最大化。

融合履职上,自2023年起,该院针对夏某发、夏某龙等4起侵犯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9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欺诈消费者、损害公共利益的责任,支付处置假冒产品费用并进行赔偿。其中1起案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其余3起正在审理。此举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与办案效果。同时,该院聚焦民生领域,办理的纪某甲等3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湖北省院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在协作配合上,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一方面,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多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基础上,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健全完善同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凝聚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共识,及时沟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另一方面,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管理局等部门的联动,建立违法犯罪双向移送对接机制,形成打击闭环。2024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局抄送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线索,会同本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启动两法衔接程序,在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迅速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为案件后续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该院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院领导率干警深入辖区内知名企业,介绍检察职能,听取企业意见,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难点送达《检察建议书》。同时,会同多部门组织知识产权巡回审判,解答企业难题,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试点院的优势,深入推进综合履职,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 17件32人、审查起诉案件17件43人、立案监督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2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推动大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