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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更有力 协作更高效 大冶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质化运行再升级

【字号:    】        时间:2024-04-02      

   本网讯(通讯员方雪)为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持续推动办案质效提升,4月1日下午,大冶市检察院与大冶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质化运行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涂志勇,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龙及第一、二检察部和公安局各派出所、相关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公安局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运行的实施细则及十条意见,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的通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市检察院侦协办负责人邵传良通报了2023年侦协办运作情况,通报了1-3月份的工作数据,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也对今年的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各派出所、相关大队负责人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涂志勇指出,自“侦协办”成立以来,警检双方密切配合,加强良性互动,实现了刑事案件侦办质量和监督效果双提升,并就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出意见: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二是要强化信息共享,构建高效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三是要强化配合协作,共同开创检警协作新局面;四是要强化联系沟通,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新目标;五是要强化制度保障,创新优化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娜强调,要坚持共建共享共赢理念,聚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从“建起来”到“用起来”的实践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细则,加强分析研判和有效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并就今年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自觉性;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紧迫性;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效性;四要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协同性。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公安机关强化理念融合,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检警配合新模式,实现检察监督更规范,协作配合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