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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丝路彩城”到“千年铜都” ——在大冶市检察院挂职学习的成长与感悟

【字号:    】        时间:2025-07-17      

 本网讯(通讯员何新乐)暮春四月,我承载着组织的厚望,怀揣着汲取先进经验、拓宽视野、自我超越的热忱,从广袤无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远赴九省通衢的湖北,在大冶市检察院开启了为期3个月的交流学习之旅。这段沉浸式的求学经历,不仅是一场业务理念的深度交融与革新洗礼,更是一次心灵备受触动与启迪的难忘征途。
 

一、聚焦主责主业:探寻高效履职新路径

(一)案管中枢:精细化管理的典范。在大冶市检察院,我深刻感受到了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办案运行中枢”的高效运作。大冶院对案件信息的“精细化导航”让我印象深刻,从案卡填录审查到流程节点预警,严密的监督机制确保了每个环节轨迹清晰、责任可溯。特别是其针对在办超期、审结预警等设定的多维指标模型,将案管监督无声嵌入办案全程,有力保障了规范司法。此外,依托信息化手段的创新,如案件程序性信息自动推送、律师互联网便捷预约等,显著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外部满意度。这些实践启示我,案管工作远非简单的“收转发”,而是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的“中枢神经”。




(二)公益诉讼:守护公益的实战课堂。我有幸参与了由黄石市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竞赛。这次竞赛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文书撰写阶段,大冶同仁严谨扎实的论证过程和反复斟酌的法律效力表述,让我深刻理解了“证据是基石、论证是利刃”的真谛。而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方的犀利质询和大冶同仁的灵活应变,更是让我认识到了精准表达和灵活应变在守护公益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场实战模拟生动反映了公益诉讼如何在“小案件”中彰显国家守护公众利益的决心。



(三)行政诉讼审查:拓展监督视角的实践。在交流学习期间,我还参与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工作。这些实践让我接触到了不同于新疆的案件类型和新特点。大冶同仁在审查涉房屋征收、市场监管处罚等案件时展现的“穿透式”监督思维,不仅审查裁判合法性,还深挖行政权力行使的合理性及程序正义,有效拓宽了我的审查视野。同时,在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我深刻理解了检察监督在兼顾行政效率与当事人权利保障中的独特价值,尤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学习成果转化:探索边疆检察新篇章

三个月的学习旅程转瞬即逝,但沉淀的思考与实践才刚刚开始。结合新疆地域特点和自身岗位职责,我将力求将大冶检察的宝贵经验转化与创新:

(一)‌深度融入,服务发展大局。结合新疆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需求,深入探索检察助力区域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重点聚焦依法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深化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二)主动履职,提升治理效能。深刻领悟“如我在诉”理念的精髓,并将其延伸至日常办案的各个方面。借鉴“案件办理+社会修复”模式,探索建立符合边疆多民族特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机制,探索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

(三)‌强化监督,倡导智慧检察。积极倡导并参与推进新疆智慧检务建设。学习大冶应用数字技术的理念与模式,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本地多发性、规律性违法线索,增强检察监督的精准度,拓宽覆盖范围,尤其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领域。


三、致谢与展望

衷心感谢组织给予我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以及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三级检察院领导及同仁在学习和生活中给予的无私指导与悉心关照!你们在专业领域的深厚积淀、对检察事业的炽热情怀以及真诚的待人之道,使我深受感动并将终生铭记。这份情谊我将珍藏于心,并以实际行动来回应这份期望与关怀。

长江天山虽相遥,检察事业心相连。这次跨越东西的学习交流,既是一面映照不足的明镜,让人清醒自省;更是一粒点燃内生动力的火种,催人奋进向上。我将怀揣所学、躬身力行,努力将大冶检察的宝贵经验与开拓精神融入边疆检察沃土,转化为推动工作跃升的坚实行动,为谱写新时代新疆检察事业新篇章贡献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