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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检察院:“云阅卷”让律师异地阅卷“零跑腿”

【字号:    】        时间:2024-07-18      

 本网讯(通讯员邹婧 曹阿翠)“非常感谢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为这起涉营商案件异地阅卷提供了优质服务保障,以最快时间为我解决了距离远、阅卷难、耗时长的问题,保证了涉企案件尽快办理的需求。”日前,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领取到电子卷宗光盘并开始阅卷的何律师对大冶院热情接待和高效服务表示称赞。

7月中旬,北京某律所的何律师来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其作为该院办理的余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其中一家被害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工作人员引导其通过涉营商案件专用窗口快速办理。经工作人员审核其律师资格、委托手续后,发现委托代理手续不全,需补充相关材料。但因被害公司审批流程复杂,何律师无法于当天取得手续,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得知后,主动告知其在完善委托手续后可通过“12309”系统申请异地阅卷,到律所所在地就近选择阅卷检察院领取电子卷宗,并耐心讲解异地阅卷的操作流程,何律师非常感激并于当日返回北京。




第二天,何律师通过互联网提交异地阅卷申请,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并审核,与何律师提供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门联系对接,迅速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业务2.0系统推送至该院。当天,何律师便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领取到电子卷宗光盘,并签署《律师保密承诺书》及回执。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严格践行“便捷、高效、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提升阅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23年至今已成功处理16件外地律师网上阅卷事项,切实将律师视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予以尊重和支持。在网上阅卷过程中,干警始终保持耐心和专业,仔细解答每一个问题,并逐步指导完成阅卷申请的所有步骤,实现申请“当日交”、案管中心“当日审”、系统“当日录”、卷宗“当日阅”的高效流程。通过在线上宣传、线下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互联网+异地阅卷”模式的深入实施,努力解决律师异地阅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将“最多跑一次”顺利升级为“一次不用跑”。

接下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优质的服务体系,不断探索创新服务,多角度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行使,全方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见实见效,综合运用“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三种模式,实现律师阅卷从“人工跑腿”到“数据跑路”的转型,让律师感受到“顺、快、便”的阅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