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大冶:上门送达检察建议推进涉毒诉源治理

【字号:    】        时间:2024-03-26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你们的检察建议很及时,我们会马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检察建议提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迅速拿出具体整改意见。”

3月26日,大冶市某公司负责人收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送达的检察建议后,当场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要求。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潘某某、余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审查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大冶市某公司职工,2022年6月份以来,其二人先后多次在单位办公室或家中容留吸毒人员邹某、张某军、张某团、陈某琴、熊某灯等人一起吸食毒品。2023年10月25日22时许,余某某在其办公室容留吸毒人员邹某、张某团一起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潘某某、余某某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

该案暴露出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职工队伍管理松散、纪律监督不力、工作作风涣散等问题。为进一步增强队伍战斗力、保持队伍建设纯洁性和先进性,创建“无毒”单位,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建议该公司加强政治引领,制定禁毒方案;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毒品检测,净化职工风气。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待、新需求的重要抓手。坚持“找准问题、查准原因、用准方子”的思路,对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实行案件化办理,紧紧围绕构建毒品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和引导企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表示:“我们要把检察建议‘毛坯房’变为‘精装房’、把流水线量化生产转变为个性化定制,将检察建议打造为推动涉毒诉源治理的精良作品,在‘一事解决一片、一案解决类案’的过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