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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检察官和心理专家教您如何依法带娃!

【字号:    】        时间:2023-09-06      

 本网讯(通讯员杨运红)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祖国未来、民族希望,为提升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法治意识,强化未成年监护人的监护意识与教育水平,9月5日下午,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为多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家长、孩子同课堂、共成长检察官和来自湖北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黄石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荆玉梅教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玉晖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是检察机关的履职与家庭的监护之间有效的结合点,法治教育活动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关键的着力点,他希望本次融家庭教育指导与法治教育指导为一体的活动能让家长孩子从中有所启发、有所收获。




荆玉梅教授从“回首往事,什么情境下我们做错了事?”“敬畏法律,再次犯错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和“重塑信心,家庭如何助力孩子过好这一生情理法三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方式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青少年和家长进行了交流重点就《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父母如何与孩子更好的建立亲子关系,如何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进行了深度分享,并引导家长和孩子现场互相表达谢意和歉意。家长和孩子深受启发,有的孩子落下了激动的眼泪,表示要好好改过家长们也纷纷表示,这次学习让他们懂得了与孩子交流的方法,相信孩子会迷途知返,也下决心要重新调整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孩子成人成材。








曹玉晖副检察长还向罪错未成年人家长送达制发的《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未检负责人彭佳检察官向家长和孩子细致讲解其内容,呼吁家长要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改变不当教养方式,真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帮助孩子走上正途。司法社工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讲解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帮教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事项,明确了考验期内不遵守相关规定、重新犯罪的相关后果,告诫罪错未成年人珍惜考验期的机会,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迷途知返。


此次活动凝聚各方合力,为家庭教育注入了检察力量,有效帮助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知识,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提升法治意识,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职、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深度融合,将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尽责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