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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检务督察,为检察官正名

【字号:    】        时间:2022-09-05      

 本网讯(通讯员方雪)针对被告人举报控告检察官履职问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监督与保障并重,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既保证检察队伍不出问题,又保障检察官又快又好办案通过把好脉、会好诊、开好方,为检察官依法履职赋能。

一是“沉浸式”把脉,倾听被告人声音。日检务督察收到控申部门移交的被告人举报控告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向一把手汇报,成立线索核查小组,认真仔细查阅控告举报信,梳理被告人诉求及相关矛盾点,听取被告人辩护律师意见建议,并多次与被告人辩护律师交谈,了解相关诉求,积极进行释法说理。

二是“调查式”会诊,查明事实真相。针对被告人提出的回避、伪证等情况,检务督察第一时间到法院调阅相关案件材料,调取庭审视听资料,查阅案件办理情况;针对案件中出现的《CT诊断报告单》,前往医院调取原始报告单,并询问当值医生,查明报告单的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从而排除合理怀疑。

三是“针对性”开方,为检察官正名。面对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问题,检务督察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及被害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程序合法,其提交的相关案件证据也系由公安机关依法提供,不存在伪造证据情况。同时,检察官与被害人也无其他厉害关系,不存在回避情况。检察官在办案中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

该院检务督察据此回复举报人,从而为检察官正名,让检察官心无负担更好办案。